新北市議會第2屆第6次定期會
審   查  會  別 第4審查會 案      號 35
議   案  案  別 議員提案 類      別 交通
提案單位(人) 賴秋媚

連署人/附議人

林裔綺,黃永昌,鄭金隆
來   文   字   號
提   案   日   期
案                 由
建請市府對OBike停車問題提出對策,以免佔用現有機車位,而導致民眾將OBike棄置山溝、草叢、公廁等不當行為。
說                 明
如案由。
辦                 法
如案由。
一   讀   決   議
審   查   意   見
大   會   決   議
二   讀   決   議
三   讀   決   議
市  府  回  覆
回覆日期 回覆內容 回覆狀態 回覆單位
1081209 一、oBike業者已於本年結束營運,所餘棄置車輛本府積極處置,並責成交通局、環保局、警察局及高灘處共同協助清運,截至108年11月底共計回收5,067輛。 二、另為鼓勵綠色運輸發展,本府交通局已於本市轄內設置達1萬8,664座自行車架及7,707輛自行車停車區(無自行車架),截至108年11月底共計提供2萬6,371輛自行車停放空間。 三、為有效規範廠商營運及維持交通秩序,本府交通局已擬定「新北市共享運具經營業管理暫行自治條例」草案,並於108年11月26日送貴會審議。 回覆已結案 交通局
1061222 一、自106年5月起,oBike業者大量投放營業車輛於本市境內,占用機車格位、自行車位等影響民眾停車秩序問題,為有效規範停車秩序,本府已於106年7月7日及7月10日公告租賃自行車禁停範圍,並由本府警察局據以執法,截至12月21日違規取締拖吊數量約8,343輛。 二、另為鼓勵綠色運輸發展,本府交通局已於三峽、鶯歌、汐止等16區新增約2,579輛自行車停車位,本市轄內達1萬8,402座自行車架及3,914輛自行車停車區(無自行車架),共計提供2萬2,316輛自行車停放空間。 三、為有效規範廠商營運及維持交通秩序,本府交通局亦已擬定「新北市無柱式公共自行車營運管理自治條例」草案,並於106年9月27日送貴會審議。 回覆未結案 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