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人/附議人
一、依據本府100年8月16日市政會議決議辦理。
二、該校新建二期校舍因承商財務問題終止合約,為不影響100學生度招生作業,該工程經結算後於100年5月6日重新發包,並於同年5月13日重新開工。
三、本案增加工程款計3,600萬元,因經費不及列入100年度預算編列,擬先行辦理墊付以利計畫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