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府 回 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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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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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會王議員明麗提案:「三鶯大橋橋面間接縫擴大,放置兩塊鐵板,放了四個月至今仍未處理。請儘速處理,以免危害民眾生命財產安全」一案,本府辦理情形如下:(一)三鶯大橋上砂石車及大貨車來往頻繁,本局於100年6月接獲當地居民反應橋上伸縮縫破損、水泥磨損產生高低差之情形後,即進行伸縮縫改善規劃設計作業,其中兩處伸縮縫因損壞嚴重,先行於伸縮縫間以鋼板覆蓋,穿接鋼條焊接於鋼板上,鋼板與路面以瀝青鋪平以防鋼板移動,以維持橋上行人通行安全。(二)本案於100年8月11日設計完成通知廠商辦理修復及備料事宜。承商備料完妥後於9月5日進場修復,並已於100年11月15日修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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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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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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