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1屆第4次定期會
審   查  會  別 第4審查會 案      號 34
議   案  案  別 議員提案 類      別 交通
提案單位(人) 廖正良

連署人/附議人

王建章,忠仁.達祿斯
來   文   字   號
發   文   日   期
案                 由
建請市府協調各單位爭取火車轉乘其他大眾交通工具優惠辦法。
說                 明

一、本市境內由於鐵路捷運化政策增設不少簡易車站,鼓勵民眾搭乘大眾運輸工具,然而卻沒有轉乘優惠,相較臺北捷運轉乘公車有優惠,搭乘火車的民眾恐有不滿,另臺中市火車轉乘公車使用「臺灣通」也有轉乘優惠,請市府參考並研究可行性。

二、汐止地區以鐵路捷運化代替板南線延伸汐止,希望民眾搭乘火車至南港火車站轉乘捷運,卻沒有相同的轉乘優惠,民眾頗有微詞。

三、為鼓勵民眾使用大眾交通工具,建請市府主動主導火車與捷運及公車的轉乘優惠,不使搭乘火車的民眾成為二等市民。

辦                 法
如案由。
一   讀   決   議
審   查   意   見
送市府研究辦理
大   會   決   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   讀   決   議
三   讀   決   議
市  府  回  覆
回覆日期 回覆內容 回覆狀態 回覆單位
1020802 一、復 貴會102年3月22日北議事四字第1020001054號函。 二、貴會廖議員正良於第4次定期會提案:「建請市府協調各單位爭取火車轉乘其他大眾交通工具優惠辦法」一案,經本局102年4月10日函詢交通部公路總局目前推動情況,該局於102年4月30日函復略以:臺鐵已針對使用悠遊卡電子票使用者給予票價折扣,囿於臺鐵財務狀況及財物永續性,現階段無法實施臺鐵與公車間轉乘優惠,且目前公共運輸計畫預算逐年下降,各種運具間優惠轉乘補助,本局無相關預算支應,仍應由地方政府視自身財政預算審慎因應。 三、查現行臺鐵為鼓勵民眾搭大眾運輸系統暨推廣多卡通電子票證,凡使用電子票證搭乘各級列車,已給予乘車區間復興號車票價9折優惠措施。且現行推動本計畫係單一區域,應提升至中央政策層級進行全面性探討,爰中央未全國性統籌辦理且北部各縣市政府財政預算有限無法永續配合情況下,現階段難以推動。 回覆已結案 交通局
1020327 一、復 貴會102年3月22日北議事四字第1020001054號函。 二、貴會廖議員正良於第1屆第4次定期會提案:「建請市府協調各單位爭取火車轉乘其他大眾交通工具優惠辦法」一案,經本府交通局洽請悠遊卡公司提供本市、臺北市、桃園縣及基隆市民眾搭乘火車後至本市境內臺鐵車站出站後2個小時內單向轉乘本市公車數量資料,倘以每趟5元計算,每年概估需新臺幣7億餘元,考量本案之推動所需經費龐大及財務永續性,本府交通局於101年9月18日函請交通部研議申請公共運輸發展計畫支應之可行性。交通部於101年10月15日函示略以:「因須辦理公共運輸項目眾多,且公共運輸計畫預算逐年下降(每年僅30餘億元),仍建請本府自籌經費辦理。」 三、另查立法院101年9月26日召開交通委員會,因考量目前轉乘優惠僅以捷運轉乘公車為主,民眾於不同路線、運具轉乘,仍須收取多次起程票價,致影響民眾搭乘意願。爰此,建請交通部應於二個月內提出針對公車轉乘公車、長途客運轉乘公車或臺鐵轉乘公車之補助計畫。交通部公路總局為使轉乘政策更趨完善,於101年10月17日函文各縣市政府協助提供相關意見,本府交通局於101年11月15日北府交管字第1012744634號函交通部公路總局略以:「本案推動所需補助經費龐大,建請由公路公共運輸發展計畫編列預算補助,且考量臺北都會區已捷運化,除應規劃臺鐵與公車間雙向轉乘優惠外,考量搭乘高鐵之旅次尚有轉乘需求,建請併同納入轉乘補助計畫。」 四、鑑於交通部公路總局至今仍未有確切定論,本府交通局已另函詢交通部公路總局目前推動情況,俟函復辦理後續。 回覆未結案 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