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 府 回 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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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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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公有宿舍管理規定,公有宿舍種類,係分為首長宿舍、多房間職務宿舍、單房間職務宿舍及眷屬宿舍。
二、本府警察局所屬各單位,均設有待勤室提供同仁使用,另本府已調配新莊區樹新路222號公益設施空間15、16、17樓,每樓層約200坪作為板橋分局(9間)、樹林分局(10間)、新莊分局(10間)待勤室。
三、有關貴席所推動警察人員勤務住宅案,本府將伺機再積極爭取相關公益空間,規劃為員警待勤室,俾符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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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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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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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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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依據本府公有宿舍管理規定,公有宿舍種類,係分為首長宿舍、多房間職務宿舍、單房間職務宿舍及眷屬宿舍。
二、另本府警察局所屬各單位,目前均設有待勤室提供同仁使用。
三、有關貴席所推動警察人員勤務住宅案,本府將俟機爭取相關公益空間積極規劃,俾符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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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未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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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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