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人/附議人
一、民眾陳情略以,市府養工處本年11月16日於淡水區八勢路、中正東路叉口處進行道路銑刨鋪設柏油工程,施工時間自該日零時起,持續至中午12點始結束,由於住家緊鄰八勢路且位於低樓層,受施工噪音干擾,徹夜未眠,上午雖請假補眠,仍然無法入睡,當日作息大受影響。
二、按夜間時段為大多數民眾下班後居家休息時間,故營建或道路工程於夜間施工所生噪音,即使音量符合管制之標準,猶仍對於周遭居家安寧造成相當的干擾。
三、綜上,養工處及各區公所之道路刨鋪及路平專案等工程,實應採日間時段進行為原則,非有必要因素,不宜於夜晚時段(18:OO-24:OO)施作,更應避免於深夜時段(零時至清晨6點)進行。其次,施工時段亦不宜跨越日間及夜間兩個時段,即由日間施工至夜間或從夜間施工至日間,避免連續長時間施工,嚴重影響民眾休息睡眠。
四、請養工處檢討現行施工時間管制規定(或研訂規定),並轉知各區公所督促包商確實遵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