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2屆第15次臨時會
審   查  會  別 第4審查會 案      號 8
議   案  案  別 議員提案 類      別 捷運
提案單位(人) 黃永昌

連署人/附議人

王建章,周雅玲,許昭興,陳明義,楊春妹,蔡淑君,廖正良,廖筱清,劉美芳,宋雨蓁Nikar.Falong
來   文   字   號
提   案   日   期
案                 由
捷運「萬大線」第二期工程LG10、LG11、LG12等三座預定捷運站設置地點調整案。
說                 明
萬大線LG10、LG11、LG12三座預定捷運站目前預定為:LG10中正國中站、LG11土城站、LG12金城路與忠義路口站。建議設置點與站名更改為:

一、LG10 青雲路與金城路口站。LG10站體與捷運站出口往青雲路方向規劃,未來可配合鄰近的土城區「台北看守所」發展需要,另台北捷運曾與中正國中協調使用部分校園用地,因中正國中原有鄰近金城路一側用地原即狹小,未來如果要協調相關用地造成中正國中校地縮減也非最佳方案,故建議往青雲路口設站及規劃捷運站出口。

二、LG11 土城醫院站。本站為新設置站,未來可配合金城路上土城區BOT案之「土城醫院」發展及需要,另原LG10中正國中站與原LG11土城站之間距離為1648公尺,雖本路段捷運開始由地下路線出土轉為高架路線,經評估新站體可設置為高架站或地下站體兩方案。

三、LG12 土城站。因前項新設置之土城醫院站,故土城站編號改為LG12 土城站,原LG12為金城路與忠義路口站,因LG12周邊居民反對萬大線於金城路與忠義路口設站,且大眾運輸應考慮運量分流,由土城站作為萬大線與板南線之轉運站以減輕永寧站運量及轉乘負荷,故建議不於金城路與忠義路口設站,原LG12站由土城站直接取代之。

因此,本席建議新增土城醫院站,刪除金城路與忠義路口站之規劃,以及中正國中站往青雲路與金城路口方向建置站體,原則上則是站數不變,站體位置調整後使得三站間距得到改善、運載客量分流以及減低設站位置反對因素,將民怨降至最低又能夠兼顧地方發展需要。
辦                 法
如案由。
一   讀   決   議
審   查   意   見
大   會   決   議
二   讀   決   議
三   讀   決   議
市  府  回  覆
回覆日期 回覆內容 回覆狀態 回覆單位
1070110 (一) 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工程於99年2月12日奉行政院核定路線及場站規劃,並分二期推動,且要求地方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整合沿線周邊土地開發效益提高自償率,並提出財務修正計畫再報中央核定。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工程第一期財務計畫業於103年9月23日奉行政院核定,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二期工程(以下簡稱捷運萬大線二期)修正財務計畫刻正報核中央審議中,為加速計畫推動,已同時啟動辦理基本設計及都市計畫作業,捷運萬大線二期修正財務計畫於106年8月31日交通部審查通過,並於106年11月3日提送交通部核轉行政院,交通部已於107年1月5日核轉行政院審查,刻由行政院進行審議作業,俟核定後方得進入細部設計與後續施工作業。 (二) 捷運車站規劃須考量旅次量、車站間距、用地取得、軌道定線與周邊環境等因素,茲就LG10、LG11及LG12站規劃構想說明如下: 1、LG10站北側利用中正國中部分用地設置出入口,南側單邊設置土開大樓,南側現為商業區但現況呈現屋齡較高之情形,故建議興建包含商業、辦公與住宅等多元機能之共構大樓,提昇整體商業區環境亦引入多元機能。 2、LG10站距LG11站共1648公尺,為捷運萬大線二期路線之出土段位置,考量交通、景觀、斬龍山遺址影響及用地範圍進行分析及綜合評估後,建議將路線出土段設置於金城路道路中央之環境衝擊較小,且鄰近地區已有營運中土城線捷運設施,其車站型式及出土段位置均有其工程限制。 3、LG11站設置於金城路一段金城公園內,為本路線由地下轉入高架後第一座車站,鄰近LG11站包括土城派出所、戶政事務所、衛生所、土城消防隊等,具有土城行政服務機能,其車站設計兼具與板南線土城站站內轉乘功能,就整體路網而言旅客轉乘服務更為便捷。 4、LG12站周邊以工業與住宅使用為主,其位於捷運萬大線二期主要產業發展地區之一,未來引入之機能以支援產業發展為主要考量,建議引入住宅、商業與商辦機能兼具之土開大樓,本站並兼具與板南線永寧站外轉乘功能。 三、有關本案建議事項,已交由本府捷運工程局審慎評估,並已依都市計畫法第19條規定,錄案納入「變更土城都市計畫(配合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二期路線)(部分住宅區、商業區為捷運開發區及部分住宅區、工業區、保護區及人行步道用地為捷運系統用地)主要計畫」案暨「擬定土城都市計畫(配合捷運萬大-中和-樹林線第二期路線)細部計畫」案公民或團體陳情意見,已進入都市計畫法定程序,後續將依都市計畫法定程序辦理審議事宜。 四、後續捷運萬大線二期車站命名,係由路線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依據「臺北市台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捷運車站命名更名或車站站名加註名稱作業要點」辦理,將先由車站所在地區公所依前述作業要點廣徵民意,邀請民意代表、機關學校、當地里長召會研商,提供建議站名予主辦機關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召開車站命名評審小組會議,並陳報臺北市政府核定公告。 回覆未結案 捷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