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2屆第7次定期會
審   查  會  別 第4審查會 案      號 20
議   案  案  別 議員提案 類      別 經發
提案單位(人) 鄭戴麗香

連署人/附議人

宋明宗,周勝考
來   文   字   號
提   案   日   期
案                 由
建請市府表達堅決立場反對中油公司於八里臺北港設置天然氣接收站案;八里區目前有垃圾焚化廠、掩埋廠、污水處理廠等嫌惡設施,堅決反對設置天然氣接收站,捍衛八里生活環境。
說                 明

一、根據媒體報導及網路新聞消息披露,中油原本規劃於桃園觀塘工業區(港)設置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卻因當地居民反對,有意改設八里臺北港,令人擔憂鄰近八里的林口發電廠再增加發電機組,進而產生排放空污與公安環保問題。

二、八里區目前有垃圾焚化廠、掩埋廠、污水處理廠等嫌惡設施,另外,臺北港內既有的47座化學油槽,也尚未依原定期程遷出,凡此已對鄉親生活環境造成很大的負面影響,如果再將天然氣接收站設於臺北港,且不論施工期間帶來的工安問題,如果發生漏氣或氣爆事件,波及原有油槽,其後果將不堪設想。

三、民進黨空喊非核家園口號,但卻拼命增加燃料發電廠,排放空污,中油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與大型儲存槽移到八里,供氣給林口發電廠燃燒發電使用,儲存槽的安全以及燃燒發電所帶來的空污問題,必然造成居民未來的健康問題,將非林口、八里居民所願。

四、所以,在還未徵詢地方同意前自應暫緩停止將天然氣接收站設於八里臺北港的計畫,八里鄉親期待的是好的地方建設,並非其他縣市所唾棄的天然氣接受站,本席及所有八里鄉親堅決反對沒有正當規劃的決策,反對一再對八里、淡水居民的藐視,反對用回饋金的利誘,本席再次表達最憤怒的抗議與反對。

辦                 法
請市府表達強烈立場,並透過各種管道宣示堅決反對中油公司於八里臺北港設置天然氣接收站的決心,與八里鄉親站在同一陣線守護地方,共同捍衛八里生活環境。
一   讀   決   議
審   查   意   見
大   會   決   議
二   讀   決   議
三   讀   決   議
市  府  回  覆
回覆日期 回覆內容 回覆狀態 回覆單位
1070530 一、本府經濟發展局前以106年11月8日新北經綠字第1062207994號函(副本諒達)予經濟部表達本府立場,內容概述如下: (一)目前八里地區已設有垃圾焚化廠、汙水處理廠及化學油槽等嫌惡設施,故當地居民已透過民意代表表示,對於在台北港區設置天然氣接收站部分,將有反對並抗爭到底之地方意見。 (二)經濟部沈部長榮津前於106年10月5日在立法院業務報告說明,台北港有「土地已售」「民意反彈」「時間未及」三大障礙,表示仍會設在原預定的桃園觀塘工業區。 二、另考量台北港已規劃有石化產業進駐,在此設立第三接收站恐與LNG接收站有競合及安全問題,本府經濟發展局並再以107年5月30日新北經綠字第1071014485號函(副本諒達)向經濟部重申本府立場,及請經濟部仍依前揭政策規劃執行。 回覆已結案 經發局
1081219 一、查中油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係規劃設於桃園市觀塘工業區工業專用港,其「桃園市觀塘工業區工業專用港環境影響說明書環境現況差異分析對策檢討報告案」業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於107年10月8日審查通過在案。 二、另洽台灣中油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氣事業部表示,第三座天然氣接收站現已於桃園市觀塘工業區工業專用港動工建置中,故無設於新北市八里區台北港之疑慮。 回覆未結案 經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