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2屆第7次定期會
審   查  會  別 第2審查會 案      號 11
議   案  案  別 議員提案 類      別 環保
提案單位(人) 鄭戴麗香

連署人/附議人

鍾宏仁,蔡明堂
來   文   字   號
提   案   日   期
案                 由
建請市府協助要求林口火力電廠編列回饋金給與八里區各學校安裝冷氣、補助區民電費,以為八里區民有好的教育環境及生活品質。
說                 明

一、林口火力電廠所造成的空污,直接威脅到北北基桃等區域居民之生活環境及身心健康,八里區域接緣該廠區居所受威脅甚為嚴重,但林口火力發電廠長期對八里鄉親卻漠不關心該空污問題。

二、然位於八里區之焚化廠其所編列給鄰近林口區回饋金佔40%,相對的林口火力發電廠帶給八里鄉親的空污造成身體健康影響甚鉅,其應該給予八里區居民同等條件回饋八里區民。

三、八里區鄉親真正要的不是回饋金,是要有好的生活環境品質,在現今無法改變現有的空氣污染問題,故才提出以回饋金方式保障八里人民的生命及生活環境。

四、就此建請市府協助要求林口火力發電廠編列回饋金給予八里區各學校安裝冷氣、補助區民電費,以為八里區民有好的教育環境及生活品質。

辦                 法
如案由。
一   讀   決   議
審   查   意   見
大   會   決   議
二   讀   決   議
三   讀   決   議
市  府  回  覆
回覆日期 回覆內容 回覆狀態 回覆單位
1090331 一、本府就林口發電廠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均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加嚴管理;並要求於本市林口區興林口公園及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台電公司)八里服務所旁設置空氣品質顯示看板,內容包含電廠排放管道連續自動監測設施數值及廠區空氣品質監測數值,以提供民眾瞭解空氣污染物排放及空氣品質狀況。 二、本府環境保護局前以107年7月16日新北環空字第1071338611號函請台電公司評估回饋金編列事宜;該公司函復建議以每年度核發之「促進電力發展營運協助金」運用辦理,惟電費不得為補助項目。 三、另案經本市八里區公所107年9月4日新北八工字第1072317199號函復各學校全面裝設冷氣,是項經費龐大無法負擔。 回覆未結案 環保局
1070712 一、本府就該公司林口發電廠固定污染源操作許可管理,均依環境影響評估法及空氣污染防制法相關規定加嚴管理;並已要求該電廠於本市林口區公所、八里區公所設置空氣品質顯示看板,內容包含電廠排放管道連續自動監測設施數值及廠區空氣品質監測數值,以提供週遭民眾瞭解空氣污染物排放及空氣品質狀況。 二、另有關貴席提案事項,本府環境保護局將轉請台灣電力公司林口發電廠評估回饋金編列事宜。 回覆未結案 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