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2屆第7次定期會
審   查  會  別 第3審查會 案      號 47
議   案  案  別 議員提案 類      別 工務
提案單位(人) 黃俊哲

連署人/附議人

鍾宏仁,周雅玲
來   文   字   號
提   案   日   期
案                 由
徹查全新北市電梯、電扶梯等升降設備的許可及相關維護紀錄。
說                 明

一、廉政署去年對政府機構電梯大健檢時,發現受檢的7千968台電梯,竟有101台電梯沒有「使用許可證」,也就是每80台就有1台;而使用許可證逾期高達193台,每40台就有1台。其中,並有3千440台電梯的QR Code,維護保養廠商未定期上傳維護紀錄表。

二、人身安全需要用最高的標準去維護,不論是公家或私人電梯,都需要受到檢視,才能將意外風險降到最低,公權力應該發揮其權責,徹查相關紀錄。

辦                 法
要求新北市政府對全新北市不論公家或私人電梯,全面徹查其許可證及相關維護紀錄。
一   讀   決   議
審   查   意   見
大   會   決   議
二   讀   決   議
三   讀   決   議
市  府  回  覆
回覆日期 回覆內容 回覆狀態 回覆單位
1070718 一、轄內建築物昇降設備,前經內政部營建署依「昇降設備使用許可證全國連線交換系統」勾稽未依法申請使用許可證案件,經本府103年起執行清查並進行輔導後,已於107年4月底全數領得使用許可證在案。 二、維護紀錄部分辦理情形如下: (一)本府已於106年3月通知各檢查機構進行昇降設備年度安全檢查時,應加強查核近12個月保養紀錄是否確實登載及專業技術人員證號及簽章,以防止非昇降設備專業技術人員冒名簽章進行維護保養情事發生。 (二)冒名簽章行為涉及違反刑法偽造文書等刑責,截至107年7月13日止,尚無類似情事發生;爾後若經檢查機構向本府提出告發並查證屬實者,將依法移送地檢署偵辦。 回覆已結案 工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