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3屆第7次定期會
審   查  會  別 第2審查會 案      號 8
議   案  案  別 議員提案 類      別 環保
提案單位(人) 黃永昌,陳偉杰

連署人/附議人

黃桂蘭,陳錦錠,陳儀君,連斐璠,楊春妹,白珮茹
來   文   字   號
提   案   日   期 1110425
案                 由
新設立環境保護局環境音量管制科案。
說                 明
本席接獲眾多受噪音所苦市民反映本市噪音案件日漸增加,抱怨市府無積極處理噪音議題聲浪日益增大,且噪音公害已無分日夜造成市民困擾,由於中央已發布噪音管制法,噪音檢測人員要求相當明確,管控環境音量有其必要性,然市府承辦前述業務之權責單位空品科預算及員額有限,緣於此本席將與市府、環保局共同爭取設立「環境音量管制科(簡稱為環音科)」期待新設置環境音量及噪音相關業務權責單位,專業區劃權責單位並提升檢測員額以滿足市民提升環境音量品質之需求。
辦                 法
如案由。
一   讀   決   議
審   查   意   見
大   會   決   議
二   讀   決   議
三   讀   決   議
市  府  回  覆
回覆日期 回覆內容 回覆狀態 回覆單位
1110602 一、本府環境保護局自110年起於本市噪音車陳情熱區設置113處科技執法設備協助噪音車取締作業,另亦持續搭配移動式聲音照相設備加強取締,截至5月止已累積辦理302場次取締作業,運用科技執法設備通知噪音車到檢及裁處計4,439件。另本府環境保護局與警察局合作加強夜間攔查取締行駛中使用非經主管機關檢驗或審驗合格排氣管之車輛,累計開罰29,911件。 二、又為宣導噪音相關法令,有效從源頭減少噪音污染案件,本府率全國之先進入校園進行環境教育宣導,期增進環境噪音相關知識、態度及價值觀,促使國民重視環境,採取行動,以達永續發展之公民教育過程。 三、有關貴會議員提案設立環境音量及噪音相關業務權責單位「環境音量管制科」一案,本府除納入未來組織修編重要參據外,亦將持續精進科技執法以有效運用現有人力,並加強與中央合作,爭取經費支持,持續為本市市民健康及環境安寧努力。 回覆未結案 環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