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1屆第1次定期會
審   查  會  別 第1審查會 案      號 24
議   案  案  別 議員提案 類      別 民政
提案單位(人) 林國春

連署人/附議人

陳錦錠,鄭戴麗香
來   文   字   號
提   案   日   期
案                 由
建請新北市政府將目前板橋區縣民大道更名為『新板大道』或『新北大道』或『板橋大道』。
說                 明

一、位於板橋區縣民大道過去是以臺北縣命名,北縣已升格為新北市,理應更名。

二、目前更名建議如案由。

辦                 法
請市府辦理。
一   讀   決   議
審   查   意   見
請市府研究辦理
大   會   決   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   讀   決   議
三   讀   決   議
市  府  回  覆
回覆日期 回覆內容 回覆狀態 回覆單位
1010402 一、復 貴會100年5月30日北議事一字第1000002096號函。 二、貴會林議員國春提案:「建請新北市政府將目前板橋區縣民大道更名為『新板大道』或『新北大道』或『板橋大道』」一案,本府辦理情形如下:本案業經板橋區戶政事務所於101年3月16日召開「縣民大道」更名協調會,該協調會會議紀錄結論為:「綜合各里意見多數認為宜維持現狀,以避免浪費資源及擾民。」 回覆已結案 民政局
1010309 一、復 貴會100年5月30日北議事一字第1000002096號函。 二、貴會林議員國春提案:「建請新北市政府將目前板橋區縣民大道更名為『新板大道』或『新北大道』或『板橋大道』」一案,本府辦理情形如下: (一)依本市升格後適用至101年12月24日之「臺北縣政府辦理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作業要點」二道路命名:(二)規定:「路、街之命名由鄉鎮市戶政事務所會同各該鄉鎮市公所辦理,跨兩鄉鎮市之道路應互相協調辦理,必要時由本府協商訂之。」經清查縣民大道現有設籍戶數約為3,696戶、人口數為1萬177人、門牌編釘數為4,040戶、需換發國民身分證人數為8,650人,因縣民大道更名後,門牌整編所涉及之門牌及國民身分證換發人數較多,宜採徵詢地方意見後辦理道路重新命名。 (二)有關本市板橋區縣民大道是否更名部分,本府民政局業以101年3月5日北民戶字第1011341256號函請本市板橋區戶政事務所儘速邀集板橋區公所及當地里、鄰長等相關人員召開協調會,研議前揭路段是否予以更名及進行門牌整編,或以維持現況為宜。如經決議不予更名,則縣民大道維持原路名;如經決議更名,則即刻辦理後續道路命名及門牌整編作業。 回覆未結案 民政局
1000616 有關縣民大道更名問題,因影響層面廣泛,涉及民眾權益甚鉅,目前因行政區劃法尚未經立法院審議通過,俟通過後本市之行政區劃屆時將配合調整,有關路名變更建議案,本府將錄案研議,於行政區劃時,審慎通盤考量。 回覆未結案 民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