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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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復 貴會100年5月30日北議事一字第1000002096號函。
二、貴會黃議員桂蘭提案:「建請於各區域重新劃分時,將各區的道路名加以統整,以避免同一條道路,不同名稱之現象」一案,本府辦理情形如下:
(一)本府改制日公告繼續適用至101年12月24日之「臺北縣政府辦理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作業要點」屬行政規則,且定有落日條款,本府遂訂定「新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辦法」,以明確規範本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作業,該辦法業於101年6月13日發布,101年6月15日實施。
(二)「新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辦法」已就未來道路命名完整性,規範避免重複或同音異字之命名而造成混淆,維持識別性功能。另因應未來行政區域調整後,產生同一行政區,道路名稱重複時,將由戶政事務所主動辦理道路重新命名,對於跨行政區,同一道路不同路名則由道路所經戶政事務所協調或由本府民政局指定戶政事務所主動召開協調會,必要時由本府民政局協商辦理重新命名協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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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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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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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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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復 貴會100年5月30日北議事一字第1000002096號函。
二、貴會黃議員桂蘭提案:「建請於各區域重新劃分時,將各區的道路名加以統整,以避免同一條路,不同名稱之現象」一案,本府辦理情形如下:
(一)本府民政局目前刻正制定「新北市道路命名及門牌編釘自治條例」草案中。為解決未來行政區域調整後同一行政區域道路名稱重複問題,本府民政局在制定之自治條例草案中,已將「因行政區域調整,致道路名稱重複,需辦理道路命名或更名,由戶政事務所召開協調會,必要時得由本府民政局協商定之」納入草案中。
(二)另對於未來行政區域調整後,同一條路,不同名稱之情形,屆時將請戶政事務所清查後召開協調會,辦理道路重新命名相關事宜,以解決未來行政區域調整後所產生之道路名稱重複及同一條路,不同名稱之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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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未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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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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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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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本市道路名稱之統整,因涉及民眾權益甚鉅,必須妥善研議,尤其行政區域重劃後,同區內之道路名稱不得重覆,故將有許多道路名稱必須重新調整。本案將併同本市行政區劃案,審慎規劃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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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未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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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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