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1屆第1次定期會
審   查  會  別 第4審查會 案      號 71
議   案  案  別 議員提案 類      別 交通
提案單位(人) 劉哲彰

連署人/附議人

邱烽堯,劉美芳
來   文   字   號
提   案   日   期
案                 由
建議文山地區提供免費觀光接駁公車,促進地方觀光。
說                 明
烏來、坪林、深坑、石碇因地處山區,交通不便,近年來又受到雪山隧道通車的影響,觀光人口大幅下滑,以往一到假日人潮擁擠的盛況已不復見。建議交通局研議,由市府提供免費接駁車於觀光區及鄰近捷運站定點接駁,以利提升觀光人口。
辦                 法
如案由。
一   讀   決   議
審   查   意   見
併第58案,進行通盤檢討
大   會   決   議
照審查意見通過
二   讀   決   議
三   讀   決   議
市  府  回  覆
回覆日期 回覆內容 回覆狀態 回覆單位
1000614 本府交通局為提供坪林及深坑地區民眾快速、便捷、直達之乘車服務,及提振地方觀光產業、促進經濟繁榮及發展低碳環保旅遊,已於99年8月1日特闢駛行經國道高速公路之923線公車。 923公車路線由捷運新店站發車經新店區、國道3號高速公路、深坑區文山路1~3段、國道5號高速公路至坪林區,平日營運時間由上午6時30至晚間9時10分,提供29班次;例假日營運時間由上午7時30至晚間8時30分,提供52班次,可提供地方居民通勤、通學、就醫及觀光等快速直捷之乘車服務。 另經查綠12線行經新店區北宜路地區、石碇區及坪林區台9線等地區,提供地方居民通勤、通學、就醫及觀光等乘車服務。該路線係原為「1602坪林-台北」公路汽車客運路線,本府交通局於99年10月1日將其劃歸為市區公車,全線票價由原里程計費調整為2段票收費30元,並享有公車與捷運雙向轉乘之優惠。 另為提昇烏來地區觀光及提供民眾更優惠之乘車服務,本府交通局亦已於100年1月12日將公路客運路線「1601烏來-台北」劃歸為市區公車路線(路線名稱:849),全線票價由原里程計費75元調整為45元,並享有公車與捷運雙向轉乘之優惠。 考量政府財政負荷及運輸永續經營原則,仍應採使用者付費,另亦持續請業者觀察需求適時規劃觀光地區接駁公車。 回覆已結案 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