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1屆第2次定期會
審   查  會  別 第3審查會 案      號 45
議   案  案  別 議員提案 類      別 水利
提案單位(人) 楊春妹

連署人/附議人

游輝廷,宋明宗
來   文   字   號
提   案   日   期
案                 由
本市水利局委託內政部營建署代辦新莊地區汚水下水道系統工程建設,預計至105年底,新莊地區用戶接管普及率僅可達30%,要求水利局檢討並提高進度,以改善居民環境衛生。
說                 明

一、污水下水道之目的,主要在避免水污染所引起環境、生態、衛生、景觀等問題,家戶浴廁及廚餘污水可直接經污水管線系統污水廠處理,解決污水任意排放造成之環境污染。

二、水利局自民國91年至99年委託內政部營建署代辦新莊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工程建設,八年來僅北新莊地區五萬多戶完成接管。

三、水利局已於去年五月發包辦理第二期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計畫規劃設計作業,並於今年七月完成規劃及基本設計,除涵蓋新莊區南半部外,還包含北新莊地區第一期工程未完成納管之部分。相關工程尚待中央核定後,始得自明年起陸續辦理各分標工程之發包施工,預計至105年底新莊地區用戶接管普及率僅可達30%,進度顯然過於緩慢。

辦                 法
水利局應立即檢討工程規劃及發包施工效率並提高工程進度,並設法在105年將新莊區汚水下水道接管率提升至50%,以改善新莊區居民之居家衛生環境。
一   讀   決   議
審   查   意   見
照案通過
大   會   決   議
請市府研究辦理
二   讀   決   議
三   讀   決   議
市  府  回  覆
回覆日期 回覆內容 回覆狀態 回覆單位
1010423 一、復 貴會101年4月10日北議事三字第1010001439號函辦理。 二、貴會楊議員春妹提案:「本市水利局委託內政部營建署代辦新莊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建設,預計至105年底,新莊地區用戶接管普及率僅可達30%,要求水利局檢討並提高進度」一案,本府辦理情形如下: (一)本府委託內政部營建署代辦「新莊地區污水下水 道系統第一期工程」,自民國91年至99年已完成約五萬多戶用戶接管,已達成新莊地區約40.7%用戶接管普及率。 (二)本府辦理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所需經費來源係由內政部營建署補助,「新莊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二期工程」實施計畫(期程為100年至105年)經內政部100年2月21日內授營環字第1000800995 號函核定,目前已於100年7月完成第二期工程之規劃及基本設計,並已於101年1月完成第1至3標工程之細部設計,刻正辦理前開標案預算書圖提送內政部營建署審查作業,俟中央核備後始得辦理工程發包及施作。第二期工程完成後預計可達成約3萬戶用戶接管,可提升新莊地區約30%用戶接管普及率,換言之,俟第二期工程完成後,整個新莊地區之用戶接管普及率將可累計完成約70%。 回覆已結案 水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