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人/附議人
一、污水下水道之目的,主要在避免水污染所引起環境、生態、衛生、景觀等問題,家戶浴廁及廚餘污水可直接經污水管線系統污水廠處理,解決污水任意排放造成之環境污染。
二、水利局自民國91年至99年委託內政部營建署代辦新莊地區污水下水道系統第一期工程建設,八年來僅北新莊地區五萬多戶完成接管。
三、水利局已於去年五月發包辦理第二期污水下水道系統工程計畫規劃設計作業,並於今年七月完成規劃及基本設計,除涵蓋新莊區南半部外,還包含北新莊地區第一期工程未完成納管之部分。相關工程尚待中央核定後,始得自明年起陸續辦理各分標工程之發包施工,預計至105年底新莊地區用戶接管普及率僅可達30%,進度顯然過於緩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