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案單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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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金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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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人/附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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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成龍,陳世榮,沈發惠,林銘仁,張瑞山,陳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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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
文 字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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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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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
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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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針對亂丟菸蒂及垃圾等檢舉獎勵金,從三成調高至五成後,檢舉案件比過去增加20餘倍,不僅增加稽查業務量,更造成民怨、增加人性間彼此猜疑,具體建議新北市環保局「檢舉獎勵金」五成恢復至原有之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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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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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100)年5月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針對亂丟菸蒂及垃圾等檢舉獎勵金,從三成調高至五成後,檢舉案件比過去增加20餘倍,造成檢舉達人開班授課教導如何檢舉等亂象,更增加稽查業務量,更造成人性間彼此猜疑之機會,明顯有違常理,具體建議新北市環保局將「檢舉獎勵金」現行五成降為原有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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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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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案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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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讀 決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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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
查 意 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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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市府研究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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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
會 決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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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審查意見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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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讀 決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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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讀 決 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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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 府 回 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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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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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復 貴會101年7月10日北議事二字第1010002654號函。
二、貴會鄭議員金隆提案:「新北市政府環保局針對亂丟菸蒂及垃圾等檢舉獎勵金,從三成調高至五成後,檢舉案件比過去增加20餘倍,不僅增加稽查業務量,更造成民怨、增加人性間彼此猜疑,具體建議新北市環保局『檢舉獎勵金』五成恢復至原有之三成」一案,本府辦理情形如下:考量違規行為對環境影響之程度、檢舉案後續實質審查事証所需行政作業成本及檢舉人對於檢舉過程所需耗費之勞力、時間、費用,亦即蒐證資料之難易度等因素,本府業於101年9月5日北府法規字第1012376464號令公告修正「新北市民眾檢舉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獎勵辦法」(如附件),將獎金等級區分為百分之三十及百分之五十,其中亂丟菸蒂等項之檢舉獎勵金已調為三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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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已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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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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