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人/附議人
一、淡海新市鎮開發完全是營建署炒地皮之目的,目前居住人口有限2萬人,將來營運一大危機,為免風險建議市府將經營盈虧交給營建署負責。
二、現在的官員執行政策都有共同作法,反正爛攤子一定是後面的人在處理,死道友無死貧道的作法。
三、為什麼捷運這麼簡單的建設,就是把台北捷運線直接自紅樹林延伸到淡海新市鎮就好,為什麼台北捷運不做?交通部不做?營建署不做?真正問題在營運風險,如今炒地皮賺錢營建署在收,將來輕軌虧損市府負責,這種作法有公平正義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