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2屆第5次臨時會
審   查  會  別 第4審查會 案      號 39
議   案  案  別 議員提案 類      別 經發
提案單位(人) 陳鴻源

連署人/附議人

廖正良,鄭戴麗香
來   文   字   號
提   案   日   期
案                 由
請臺電儘速將永和地區電塔及變電箱全面地下化。
說                 明
永和區地小人稠,道路及巷弄間電桿林立,不僅影響市容景觀,甚至危害市民安全,請市府主動與臺電公司研議,並提出時程性的改善電桿及變電箱地下化的計畫。
辦                 法
如案由。
一   讀   決   議
審   查   意   見
大   會   決   議
二   讀   決   議
三   讀   決   議
市  府  回  覆
回覆日期 回覆內容 回覆狀態 回覆單位
1081219 一、有關台電公司配電設施設置規範,查經濟部業依「電業法」規定將全國輸配電業權授予台電公司,全國電力設施係由該公司配合當地供電情形統籌規劃;至於變電箱為電力供應必需品,自發電廠高壓供應至市區再降壓供民眾電器設備使用之轉換設施,在電壓升降時均會產生溫度,故無論架空線路或地下化線路供電時,該變壓器均無法地下化,否則該變壓器無法散熱將造成故障而影響供電。 二、永和地區因人口稠密,台電公司已極力辦理輸配電線路地下化。查截至107年底止,本市各區電線桿及線路地下化平均比率為67.9%,而永和區電線桿及線路地下化已達82%,遠高於平均值。惟部分道路未有更新拓寬工程計畫,致地下化條件不足,本府將俟未來道路整建或拓寬工程時,協請台電公司研擬配合道路施工進行輸配電線路地下化工程。 回覆已結案 經發局
1040707 一、有關台電公司配電設施設置規範,查經濟部業依「電業法」規定將全國輸配電業權授予台電公司,全國電力設施係由該公司配合當地供電情形統籌規劃;至於變電箱為電力必需品自發電廠高壓供應至市區再降壓供民眾電器設備使用之轉換設施,在電壓升降時均會產生溫度,故無論架空線路或地下化線路供電時,該變壓器均無法地下化,否則該變壓器無法散熱將造成故障而影響供電。 二、永和地區因人口稠密,台電公司已儘量將輸配電線路地下化,減少電線桿數量,降低交通衝擊,截至103年底止,本市各區電線桿及線路地下化平均比率為63.54%,而永和區電線桿及線路地下化已達80.48%,高於平均值。因部分道路未有更新拓寬工程計畫,故有部分電線桿暫無法完成地下化,將俟未來道路整建或拓寬工程時,請台電公司研擬配合道路施工進行電線地下化工程。 回覆未結案 經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