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2屆第5次臨時會
審   查  會  別 第5審查會 案      號 5
議   案  案  別 議員提案 類      別 教育
提案單位(人) 廖裕德,蔡明堂,蔡淑君,白珮茹

連署人/附議人

蘇有仁,蔡錦賢,黃林玲玲
來   文   字   號
提   案   日   期
案                 由
新北市過去區運總冠軍連霸之成果全民稱讚,且現又申辦國際賽事,堪稱全臺體育大市,惟近幾年成果已顯著退步,考其原委,似為編制及財力欠缺所致,為重視本市民眾運動權益及重振運動城市之美譽,建請市府成立體育局,充實人力專責辦理。
說                 明
如案由。
辦                 法
如案由。
一   讀   決   議
審   查   意   見
大   會   決   議
二   讀   決   議
三   讀   決   議
市  府  回  覆
回覆日期 回覆內容 回覆狀態 回覆單位
1040714 一. 綜整目前六都中僅臺北市,桃園市成立體育局,本府體育處目前刻正申辦「2020年亞洲沙灘運動會」與「2023亞洲運動會」,並已爭取獲辦「2016國際少年運動會」,未來亦積極邀集各協會至本市辦理國際賽事,本市辦理之國際賽事也逐年增加,是否成立體育局並不影響爭取國際賽事於本市舉辦之結果。 二.本府體育處於96年成立以來,便積極推展各項體育業務,如:舉辦萬金石馬拉松賽、規劃興建本市國民運動中心等,皆受到外界的好評,另本府體育處亦積極充實體育專責人力及爭取編列預算,然擴增人力編制及預算仍需視市政規劃進行整體考量。 三.此外,目前體育處屬本府教育局下轄二級機關,可有效率整合學校體育與社會體育,有利本市體育選手的運動生涯發展及學習需求的整體規劃與策略研訂,在推動本市各項體育政策及體育人才培育,尚無困難,暫無成立體育局之迫切性。所提建議本府成立體育局,將持續審慎評估其可行性。 回覆已結案 教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