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2屆第1次定期會
審   查  會  別 第6審查會 案      號 5
議   案  案  別 議員提案 類      別 衛生
提案單位(人) 洪佳君

連署人/附議人

邱烽堯,陳儀君
來   文   字   號
提   案   日   期
案                 由
目前新北市政府針對生育產檢補助僅有「好孕啟程、幸福樂活」車資補貼方案,及產前產檢補助2千元,然孕婦亟需要之唐氏症產前產檢未納入補助,建請市府應納入前述補助項目與經費,以俾提升本市民眾應有權益。
說                 明
經查雖然新北市政府社會局已有產檢與車資補助方案,然相關產檢補助仍有所不足,然為更全面照顧與提升市民產檢品質,建請市府應增加產前補助項目與經費,以俾提升新北民眾應有權益。
辦                 法
如案由。
一   讀   決   議
審   查   意   見
大   會   決   議
二   讀   決   議
三   讀   決   議
市  府  回  覆
回覆日期 回覆內容 回覆狀態 回覆單位
1040717 一、有關本市生育產檢補助項目如下: (一)健保給付孕婦產前檢查10次之給付,健保補助給付3,835元。 (二)針對34歲以上孕婦、曾生育過異常兒者、本人或配偶或家族有遺傳性疾病者或經醫師診斷胎兒有異常可能者,提供產前遺傳診斷補助,每案減免新台幣5,000元,但低收入戶、居住於優生保健措施醫療資源不足地區者(烏來區、貢寮區、雙溪區、平溪區、石碇區及坪林區等6區),由採檢院所每案另行減免3,500元整。 (三)懷孕滿35至37週之孕婦乙型鏈球菌篩檢,每案補助500元。 二、另有關母血唐氏症篩檢,相關說明如下: (一)唐氏症高危險群: 1、孕婦生產時年齡超過35歲以上或孕婦生產時嬰兒父親的年齡超過50歲以上。 2、曾生育過唐氏兒者或曾生育過神經管缺損小孩。 3、家族史有神經管缺損患者、智能不足者或有唐氏症患者。 4、家族史有先天性心臟病患者。 5、家族內曾有生育過任何其他基因疾病、染色體異常、先天缺陷者。 (二)孕婦母血唐氏症篩檢:此篩檢為一種風險性的評估,而非診斷的結果;如果篩檢的風險機率值高於1/270,稱之為陽性結果(表示高風險群),需進一步做診斷性檢查。 1、第一孕期孕婦母血唐氏症篩檢:第11~13週施行。 (1)胎兒頸部透明帶超音波檢測。 (2)抽取母血檢測血清標記妊娠相關血漿蛋白-A(PAPP-A)及游離性乙型人類絨毛性腺激素(free β-hCG)的濃度。 2、第二孕期孕婦母血唐氏症篩檢:第15~20週施行。 (1)血清中甲型胎兒蛋白(AFP)檢測。 (2)乙型人類絨毛膜性腺激素(β-hCG)的濃度,以上二者稱之為二指標檢驗 3、有關孕婦母血唐氏症篩檢,非屬常規檢查,僅是一種「初步篩檢」,提供的只是危險機率的參考數值,並非診斷結果;所以高危險群孕婦必須配合其他的確認檢查技術,如超音波、羊水檢查等,才能確定胎兒是否患有神經管缺損或唐氏症等疾病,目前自費金額約2,300元-2,500元不等。 (三)孕婦母血唐氏症篩檢補助: 1、目前僅臺北市補助此項篩檢,第一孕期母血唐氏症篩檢,孕婦初期唐氏症篩檢(9-13週):每案補助新臺幣2,200元;孕婦中期唐氏症篩檢(14-20週):每案補助新臺幣1,000元;每胎擇一補助一次初期或中期篩檢。 2、若本市辦理孕婦母血唐氏症篩檢補助,依據出生通報系統顯示,本市103年大於34歲以上孕產婦1萬666人,符合產前遺傳診斷補助要件,佔27.62%;本市103年底之出生人口數3萬8,604人,故實際需補助人數為2萬7,938人,若以每案補助2,300元估算,所需金額為新台幣6,425萬7,400元整 3、另孕婦母血唐氏症篩檢非屬常規檢查,乃是一種風險評估,並無法百分之百確認診斷;再者因本府衛生局經費短絀,103年度優生保健計畫經費新臺幣2,546萬元,仍不足新臺幣1,129萬元,向本府社會局申請新臺幣170萬元及動用第二預備金新臺幣384萬元核付外,仍積欠醫療院所575萬元,於104年度核付;擬以有限之經費,提供符合優生保健措施補助對象之服務,尚無法辦理孕婦母血唐氏症篩檢補助。 回覆已結案 衛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