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2屆第1次定期會
審   查  會  別 第4審查會 案      號 25
議   案  案  別 議員提案 類      別 交通
提案單位(人) 李坤城

連署人/附議人

鍾宏仁,鄭宇恩,羅文崇
來   文   字   號
提   案   日   期
案                 由
蘆洲區長榮路拖吊場租約到期後轉為多功能目標使用。
說                 明

一、蘆洲區長榮路拖吊場租約於104年5月15日到期,該地位於蘆洲區精華地段,市民希望該地未來使用目的能朝向活動中心、圖書館、公托等多功能使用。

二、請市府於規劃未來使用目標時,能召開公聽會,廣納市民意見,做為後續施政依據。

辦                 法
如案由。
一   讀   決   議
審   查   意   見
大   會   決   議
二   讀   決   議
三   讀   決   議
市  府  回  覆
回覆日期 回覆內容 回覆狀態 回覆單位
1040713 一、經查本市拖吊業務今已移撥本府交通局,然考量蘆洲區現行尚無適宜之土地可供替代作為拖吊保管場使用,為顧及104-107年蘆洲區民眾領車便利,避免車輛違規遭拖吊後,需至其他行政區領車之不便,本府交通局於「104-107年三重、蘆洲地區租用拖吊車(場)移置保管妨害交通車輛作業」仍將該地點作為蘆洲區違規車輛移置保管場,並作為本市逾期未領回拖吊車輛放置場(以下簡稱逾期放置場),以提供逾3日以上未領車輛保管使用,並於104年6月2日完成招標作業。 二、爰此,鑑於該用地係屬都市計畫停車場用地,在後續都市計畫變更、執行規劃設計及編列預算尚需費時,故是否採多目標使用宜待「104-107年三重、蘆洲地區租用拖吊車(場)移置保管妨害交通車輛作業」契約結束後再審慎評估。 回覆已結案 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