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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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關公二、公兒四、公兒七、公兒十四,公兒十五用地,因涉及私有地權屬較多,用地經費龐大,本府城鄉發展局擬納入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專案通盤檢討解編,後續再以市地重劃辦理開發。
二、有關土城公三公園,因現況已作頂埔停車場使用,且停車場使用頻率高,再查本府消防局針對該公園用地有設置消防分隊之需求,爰該案將配合消防局設置消防分隊時研議辦理。
三、本府已於近年陸續開闢土城公兒十五、土城公兒二十五第二階段、土城公一,並預計於109年開闢土城公十三公園,惟因本市境內尚未開闢之公園眾多,私有土地部分將俟推動容積移轉方式取得大部分持分後,剩餘之土地再以協議價購方式取得開闢,在預算有限之情形下,本府仍將持續努力協調開闢境內公園,以提升民眾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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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未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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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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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0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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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加速土城區內公園之開闢,本府目前已將土城區公二、公兒七、公兒十二、公兒四等4座公園納入優先開闢,並以專案協議方式與地主協商,惟經多次協商均未成案。
二、另土城公三公園,因現況已作頂埔停車場使用,且停車場使用頻率高,再查本府消防局針對該公園用地有設置消防分隊之需求,爰該案將配合消防局設置消防分隊時研議辦理。
三、本府已於近年陸續開闢土城公兒十五、土城公兒二十五第二階段,並預計於109年開闢土城公一、土城公十三公園,惟因本市境內尚未開闢之公園眾多,私有土地部分將俟推動容積移轉方式取得大部分持分後,剩餘之土地再以協議價購方式取得開闢,在預算有限之情形下,本府仍將持續努力協調開闢境內公園,以提升民眾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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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未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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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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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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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加速土城區內公園之開闢,本府目前已將土城區公二、公兒七、公兒十二、公兒四等4座公園納入優先開闢需求之公園,並以競購方式協調地主意願,惟本計畫辦理多次邀標作業土城區內均無成案。
二、爰此,本府繼而改以針對公有土地優先開闢之方式辦理,情形如後:
1.土城公二十五:目前已協調針對公有土地及取得部分私有地後開闢,惟現況尚有墳墓,待遷葬公告程序完成後方可進場施作。
2.土城公三:因現況作頂埔停車場使用(且使用率高),為免開闢公園衝擊當地停車需求,目前正由本府新建工程處與交通局研議開闢可行性。
三、因本市境內尚未開闢之公園相當多,在預算有限之情形下,本府仍將持續努力協調開闢境內公園,以提升大眾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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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未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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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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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為加速土城區內公園之開闢,本府目前已將土城區公二、公兒七、公兒十二、公兒四等4座公園納入優先開闢需求之公園,並以競購方式協調地主意願,惟本計畫辦理多次邀標作業土城區內均無成案。爰此,本府改以針對公有土地為主之公園優先辦理,情形如後:
(一)土城公二十五:第一階段已開闢完成,第二階段待地主採容移捐贈土地後,再予擴建。
(二)土城公三:因現況作頂埔停車場使用(且使用率高),另新北市政府消防局針對該公園用地有設置消防分隊之需求,爰該案將待消防局設置消防分隊時,一併辦理撥用及土地多目標使用(消防隊+公園+停車場)之開闢作業。
二、因本市境內尚未開闢之公園相當多,在預算有限之情形下,本府仍將持續努力協調開闢境內公園,以提升大眾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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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未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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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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