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2屆第2次定期會
審   查  會  別 第1審查會 案      號 2
議   案  案  別 市府提案 類      別 社會
提案單位(人) 新北市政府

連署人/附議人

來   文   字   號 新北府社障字第1041619886號
提   案   日   期 1040828
案                 由
有關104年度本府辦理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7項補助經費不足計10億796萬2,610元,請同意由市庫先行墊付案,提請審議。
說                 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103年8月22日社家障字第1030707353號函暨104年8月6日社家障字第1040106061號函及本府104年8月25日市政會議通過辦理。

二、茲配合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費發給辦法第3條、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辦法第5條及第6條、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及購屋貸款利息補貼辦法第4條及第5條、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服務費用補助辦法第5條、兒童及少年福利及權益保障法第23條第1項第5款及第6款、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發給辦法第6條、新北市老人與身心障礙者搭乘公車及捷運補助辦法第4條辦理社會福利津貼補助事宜,以保障弱勢族群受社會福利照顧需求。

三、查新北市政府社會局104年總預算,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7項補助104年度預算數分別編列之金額及頁碼如下:

(一)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24億2,508萬元(市款888,023,000元、中央款729,004,000元,彩券基金808,053,000元) ,頁碼:11001-79。

(二)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9億2,386萬2,000元(市款415,738,000元、彩券基金508,124,000元),頁碼:11001-78。

(三)身心障礙者租賃房屋租金補貼:1億5,650萬2,502元,頁碼:11001-79。

(四)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服務:2,557萬1,000元,頁碼:11001-79。

(五)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4億8,805萬9, 000元(市款342,131,000元、中央款145,928,000元),頁碼:11001-70。

(六)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7億7,056萬6,000元(市款583,006,000元、中央款187,560,000元),頁碼:11001-76。

(七)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含陪伴者)搭乘捷運優待:1億8,818萬元,頁碼:11001-77。

四、按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7項補助經費(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服務、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含陪伴者)搭乘捷運優待)於104年1月至7月份已撥付之執行數進行推估,上開補助於104年度全年經費需求數計59億8,578萬3,112元,因各項補助業務於104年度成長率提昇,致預算增加遠超出全年度原編列之總經費49億7,782萬502元,合計不足數為10億796萬2,610元。

(一)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6項補助經費採按月發放,估算各項社會福利津貼全年度預算額度將於104年10月用罄,如未先行辦理墊付程序恐不足支應本年度11月及12月執行經費,擬由市庫先行墊付計10億461萬3,610元。

(二)另104年度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服務中央補助經費計2,892萬元,惟因未及納入104年度預算,前先行依103年度補助額度編列104年預算2,557萬1,000元,爰提請辦理差額334萬9,000元亦併入本案提請市庫墊付。

五、綜上,身心障礙者生活補助等7項補助經費不足,爰請同意由市庫先行墊付10億796萬2,610元。

辦                 法
審議通過後,本案支出得支用墊付款,並循預算程序辦理帳務轉正。
一   讀   決   議
審   查   意   見
同意墊付
大   會   決   議
同意墊付
附帶決議:請市府105年度相關預算依三讀議決辦理
二   讀   決   議
三   讀   決   議
市  府  回  覆
回覆日期 回覆內容 回覆狀態 回覆單位
1050505 一、為避免弱勢身心障礙民眾生活陷困,對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給付標準之身心障礙者,每月核發生活補助費3,500元、4,700元或8,200 元;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助等款項,以保障其經濟安全,獲得良好的照顧資源。 (一)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墊付案執行數為3億9,445萬9,922元,相關補助款項皆已核撥完畢。 (二)身心障礙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墊付案執行數為2億6,597萬641元,相關補助款項皆已核撥完畢。 (三)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墊付案執行數為4,767萬5,052元,相關補助款項皆已核撥完畢。 (四)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服務墊付案執行數為334萬9.000元,相關補助款項皆已核撥完畢。 二、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墊付金額為1億3,412萬6,420元整,計執行新臺幣1億3,402萬2,020元整,已完成轉正歸墊事宜。 三、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含陪伴者)搭乘捷運優待: (一)依老人福利法第25條:「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半價優待」;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8條:「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憑身心障礙證明,應予半價優待」,故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不限搭乘次數皆可獲半價優待。 (二)104年本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捷運半價優待補助墊付案共執行4,865萬7,711元,已於105年4月底完成轉正歸墊事宜。 四、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本案係補助因父母離異、父母一方死亡、受1年以上徒刑、罹患重大傷病等原因,致無力扶養之兒童及少年,本款項已於104年12月11日撥付完畢,共扶助50,863人次之弱勢兒童少年,並已於104年12月28日完成核銷轉正。 回覆已結案 社會局
1050316 一、為避免弱勢身心障礙民眾生活陷困,對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給付標準之身心障礙者,每月核發生活補助費3,500元、4,700元或8,200 元;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助等款項,以保障其經濟安全,獲得良好的照顧資源。 (一)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墊付案執行數為3億9,445萬9,922元,相關補助款項皆已核撥完畢。 (二)身心障礙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墊付案執行數為2億6,597萬641元,相關補助款項皆已核撥完畢。 (三)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墊付案執行數為4,767萬5,052元,相關補助款項皆已核撥完畢。 (四)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服務墊付案執行數為334萬9.000元,相關補助款項皆已核撥完畢。 二、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墊付金額為1億3,412萬6,420元整,計執行新臺幣1億3,402萬2,020元整,已完成轉正歸墊事宜。 三、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含陪伴者)搭乘捷運優待: (一)依老人福利法第25條:「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半價優待」;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8條:「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憑身心障礙證明,應予半價優待」,故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不限搭乘次數皆可獲半價優待。 (二)104年本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捷運半價優待補助墊付案共執行4,865萬7,711元,預計於105年4月底前完成轉正歸墊事宜。 四、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本案係補助因父母離異、父母一方死亡、受1年以上徒刑、罹患重大傷病等原因,致無力扶養之兒童及少年,本款項已於104年12月11日撥付完畢,共扶助50,863人次之弱勢兒童少年,並已於104年12月28日完成核銷轉正。 回覆未結案 社會局
1041225 一、為避免弱勢身心障礙民眾生活陷困,對家庭總收入及財產符合給付標準之身心障礙者,每月核發生活補助費3,500元、4,700元或8,200 元;補助身心障礙者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助等款項,以保障其經濟安全,獲得良好的照顧資源。 (一)身心障礙生活補助墊付案目前執行數為3億7,563萬100元,惟104年12月補發款項將於105年1月撥付,故本案將於105年1月時核銷完畢。 (二)身心障礙日間照顧及住宿式照顧費用補助墊付案目前執行數為2,374萬9,746元,惟104年11月至12月份及104年1月至12月補助調整款項預計於105年1月撥付。 (三)身心障礙者房屋租金補貼墊付案目前執行數為1,700萬4,634元,惟104年11及12月款項將分別於104年12月及105年1月撥付,故本案將於105年1月時核銷完畢。 (四)身心障礙者居家照顧服務將俟受託單位核銷資料送局審核無誤後辦理撥款作業,預計於104年12月全數執行完畢。 二、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 墊付金額為1億3,412萬6,420元整,目前已執行新臺幣7,768萬400元整,賸餘款項將於104年12月底執行完竣,並完成轉正歸墊。 三、老人及身心障礙者(含陪伴者)搭乘捷運優待: (一)依老人福利法第25條:「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半價優待」;另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58條:「身心障礙者搭乘國內大眾運輸工具,憑身心障礙證明,應予半價優待」,故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大眾運輸工具,不限搭乘次數皆可獲半價優待。 (二)本案為執行104年度設籍本市老人及身心障礙者搭乘捷運半價優待之補助,預計於104年12月底執行完畢,並於104年12月底前辦理完成轉正歸墊事宜。 四、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本案係補助因父母離異、父母一方死亡、受1年以上徒刑、罹患重大傷病等原因,致無力扶養之兒童及少年,本款項已於104年12月11日撥付完畢,共扶助50,863人次之弱勢兒童少年,預計於104年12月31日完成轉正。 回覆未結案 社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