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2屆第2次定期會
審   查  會  別 第5審查會 案      號 23
議   案  案  別 議員提案 類      別 文化
提案單位(人) 陳儀君

連署人/附議人

林金結,何淑峯
來   文   字   號
提   案   日   期
案                 由
建請整修新店獅仔頭山(隘勇線)登山步道,以維護登山客安全。
說                 明
獅仔頭山登山步道隘勇線為市定古蹟,維管權責單位係屬市府文化局,但文化局與原步道施工廠商有履約爭議,而不修補已破損之步道,蘇迪勒颱風來襲造成更大毀損,已造成登山客行走障礙。請市府協調相關單位儘速恢復步道原狀。
辦                 法
如案由。
一   讀   決   議
審   查   意   見
大   會   決   議
二   讀   決   議
三   讀   決   議
市  府  回  覆
回覆日期 回覆內容 回覆狀態 回覆單位
1050316 一、新店區公所105年2月17日召開工程施工方式說明會,會中民眾對於木棧道拆除完成後古蹟維護及公所進場修繕步道時程尚有疑慮,公所於3月1日辦理現勘並配合林務局施工指界,現場會勘已與民眾取得共識應儘速辦理損壞設施移除清運以維護登山客安全。 二、本工程案已於105年3月11日開工,工期150日曆天,預計8月7日完工。 回覆已結案 文化局
1050218 (一)本案承包廠商於104年3月24日申請履約爭議調解,調解期間已由本府文化局設置公告隘勇線暫予封閉,以維護登山客安全,另於104年6月29日邀集專家學者辦理該工程設施損壞後續處理方式暨確認古蹟本體及範圍會勘。 (二)本案經3次調解會議,於104年9月4日經本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調解成立,原工程保固金新臺幣53萬7,223元由本府文化局充抵修復費用。 (三)本府文化局於104年10月29日辦理「市定古蹟新店獅仔頭山隘勇線損壞後續處理工程」會勘,並已依會勘結論完成後續工程發包作業。 (四)於105年1月8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地方說明會,依決議辦理施工方式說明會。 (五)105年2月17日新店區公所協助召開施工方式說明會,會中民眾對於木棧道拆除完成後古蹟維護及公所進場修繕步道時程尚有疑慮,故主席決議於3月中旬再次召開說明會。 回覆未結案 文化局
1041231 一、復貴會104年12月22日北議五字第1040004733號函。 二、貴會陳議員儀君提案:「建請整修新店獅仔頭山(隘勇線)登山步道,以維護登山客安全。」一案,本府辦理情形如下: (一)本案承包廠商於104年3月24日申請履約爭議調解,調解期間已由本府文化局設置公告隘勇線暫予封閉,以維護登山客安全,另於104年6月29日邀集專家學者辦理該工程設施損壞後續處理方式暨確認古蹟本體及範圍會勘。 (二)本案經3次調解會議,於104年9月4日經本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調解成立,原工程保固金新臺幣53萬7,223元由本府文化局充抵修復費用。 (三)本府文化局於104年10月29日辦理「市定古蹟新店獅仔頭山隘勇線損壞後續處理工程」會勘,並已依會勘結論完成後續工程發包作業。 (四)因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新竹林區管理處對後續接管機關仍有疑義,本府文化局於104年12月21日召開「新店獅仔頭山隘勇」步道管理維護事宜協調會,後續將依會議決議事項於105年1月8日邀集相關單位召開地方說明會。 (五)本案市定古蹟「新店獅仔頭山隘勇線」設施損壞後續處理工程已於104年12月22日決標,本府文化局將儘速依說明會建議事項確認施工內容並進場施作。 回覆未結案 文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