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第2屆第3次定期會
審   查  會  別 第4審查會 案      號 5
議   案  案  別 議員提案 類      別 交通
提案單位(人) 賴秋媚

連署人/附議人

王淑慧,陳永福,彭成龍,羅文崇
來   文   字   號
提   案   日   期
案                 由
建請市府儘速與交通部、內政部協商開放泰山高速公路泰山段便道提供泰山居民出入方便,減低泰山交流道壅塞。。
說                 明

一、建請市府與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內政部國道公路警察局開放泰山段便道提供泰山居民出入,減低泰山交流道壅塞,提供泰山居民出入方便。

二、增設南下入口便道、南下出口便道、北上出口便道。(如附件)

辦                 法
如案由。
一   讀   決   議
審   查   意   見
大   會   決   議
二   讀   決   議
三   讀   決   議
市  府  回  覆
回覆日期 回覆內容 回覆狀態 回覆單位
1081209 依據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105年11月10日技字第1050032057號函暨交通部高速公路局108年5月20日秘字第1080017964號函復,針對開放便道一事,說明如下: (一)便道係位於高公局辦公園區內,其屬性為機關內部道路,非供一般民眾通行之既有道路,除該局及園區內單位人員公務使用外,均不予開放,以維護園區內辦公人員與洽公民眾通行之安全,並落實機關安全之防護與管理。 (二)便道設計速率30公里,最大縱坡度為10%,路寬為3~3.6公尺,路幅狹小,為單向管制通行之爬坡道路,主要作為國道公路警察快速進入高速公路執勤之用,受限便道兩側分別為排樁擋土牆及五楊高架墩柱之結構,無法再拓寬,亦不符合設置匝道之相關規範規定,若開放一般用路人使用,影響園區內辦公與洽公人員安全,恐延誤公警執勤時效,及造成泰林路3段周邊鄰近道路壅塞,形成車流回堵,基於安全及上開因素,無法開放民眾使用。 回覆未結案 交通局
1050603 本府交通局105年5月25日新北交規字第1050913210號函請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研議開放泰山區泰林路3段旁進出高速公路通道提供民眾使用,以紓解目前高速公路五股及林口交流道交通壅塞現象。 回覆未結案 交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