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人/附議人
一、為配合大漢溪防洪三期整治工程,河川區域線上游(鶯歌、樹林段)劃定為750公尺,下游(板橋、新莊段)劃定為500公尺。其不合理有二:
二、有鑑於本案,民眾陳情多年,仍未見有效處理,爰提案建請市府會同相關單位重新檢討,縮小河川區域線為500公尺。